第9期(总第203期)
2015年7月11日
目 录
1. 我省体育类第一批次(本科)综合分最低录取控制线划定
2. 我省艺术类第二批次(本科)综合分最低录取控制线划定
我省体育类第一批次(本科)综合分最低录取控制线划定
我省体育类第一批次(本科)录取工作于7月10日正式拉开帷幕,预计7月16日结束。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省招委有关文件规定,按照体育类第一批次(本科)招生计划数与考生志愿等情况划定了该批次综合分最低录取控制线,具体如下表(含最低文化课控制线):
批次控制线 |
体育(文) |
体育(理) |
文化课控制线 |
363 |
333 |
本科综合分控制线 |
135.80 |
我省艺术类第二批次(本科)综合分最低录取控制线划定
我省艺术类第二批次(本科)录取工作于7月11日正式拉开帷幕,预计7月15日结束。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省招委有关文件规定,按照艺术类第二批次(本科)招生计划数与考生志愿等情况划定了该批次综合分最低录取控制线,具体如下表(含最低文化课控制线):
批次控制线 |
艺术(文) |
艺术(理) |
文化课控制线 |
350 |
320 |
美术类 综合分 |
683.13 | |
音乐类 综合分 |
477.57 |
电话:0551-63609503
报送:教育部、教育部考试中心,省委、省人大、省政府、省政协,省委政研室,省人大教科文卫委,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三室,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,省网宣办,省招委成员,省教育考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,李锦斌同志,陈先森同志,谢广祥同志,赵韩同志,委厅领导,委厅各处室(单位)